当新法规(EU)2016/425于2018年生效时,引入了若干新的法律术语和定义。
但这些条款究竟意味着什么?安全管理者如何解读法律术语和个人防护装备信息,才能确保充分理解法规对其日常工作的影响,并确保个人防护装备供应商遵守规定?
本博客重点阐释了新规中使用的若干法律术语,及其对安全管理人员和分销商的实际意义,同时提供了关键的个人防护装备(PPE)信息。
翻新的个人防护装备分类
作为新规的一部分,个人防护装备分类已作出细微调整。
欧盟个人防护装备法规2016/425保留了个人分类 :
- 类别I:简易个人防护装备
- 类别II:中级个人防护装备
- 类别三:复杂个人防护装备
然而,各类别中的个人防护装备清单已被分类取代,从而提供了更详细的防护装备信息。具体如下表所示:
对于安全经理而言,理解上述变化至关重要,因为这将影响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和风险评估。欢迎通过我们的博客了解更多关于如何选择合适的化学防护服的信息!
证书有效期
根据个人防护装备指令89/686/EEC,个人防护装备的CE认证不设有效期,这意味着——无论新技术发展或测试程序变更——较旧的、可能已过时的个人防护装备仍被视为"符合"标准。
然而近年来,大多数指定机构(即由欧盟成员国指定用于评估特定产品符合性的组织)已开始对个人防护装备(PPE)证书实施五年有效期制度。这意味着相关产品必须 重新进行 认证,且需依据最新版本的产品标准或类别标准进行评估 。
新规EU 2016/425将此流程列为强制要求,意味着所有个人防护装备(PPE)必须重新认证,以确保其防护 其设计防护 。
符合性声明
符合性声明是由制造商签发的文件,基于CE认证,确认产品所符合的认证标准,并证明该产品满足个人防护装备法规2016/425中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
本文件必须随附于 所有个人防护装备(PPE),或提供该特定设备的在线获取链接。雷克兰 现均已通过新法规认证,符合性声明可在此处下载。
持续认证要求
更严格的符合性评估措施也已引入。根据旧指令,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可选择两种方法之一——产品监测(第11A条)或质量体系监测(第11B条)。
根据新版个人防护装备法规2016/425,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均须首先由指定机构依据特定产品标准进行测试、评估和批准。此流程对应模块B——初始产品批准。
评估完成后,制造商将获得欧盟型式检验证书以声明符合性。
对于II类产品,这实际上标志着公告机构参与流程的终结,证书持有者(即制造商)随后需负责产品测试并确保其符合标准。
对于第三类产品,适用模块C2(通过检测进行持续监督)或模块D(通过工厂审核进行持续监督)。模块C2涉及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持续检测。这些检测由指定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且检测时间间隔为随机安排。
模块D取代第11B条。该模块要求制造商在生产单位维持一套文件化的质量体系,该体系须由指定机构每年进行独立现场审核。制造商有责任向其选择的单一指定机构提交质量评估申请。
凭借这些个人防护装备信息,您能够更明智地选择防护装备,并向制造商和经销商提出正确的问题,确保防护装备符合相应标准。尽管当前安全产品的认证有效期将持续至2023年4月,但您可更进一步:忽略现有认证,直接寻找真正符合《个人防护装备法规2016/425》的产品。


